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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4-08-15浏览次数: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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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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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湖北省社科基金2014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现工作地点在湖北的单位。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一般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申报者应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的要求开展研究,申报课题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着或研究报告)。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者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506@163.com)。
  2. 《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5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课题成果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七、学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docx

    附件2: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doc

   附件3: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成果.doc

  科研处\\\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