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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注意事项

发布者:郭峰发布时间:2017-10-11浏览次数:2466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是每学年10月份进行一次。只有被班级认定小组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助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后续还会开会部署,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一、认定流程

   (一)下发通知、成立评定小组

    班干部将学校下发的通知转发到班级QQ群,让同学们了解相关事项班级成立认定小组,班主任是组长(小组成员不能有申请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成员包括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人数不少于5人或班级人数的15%。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班级认定小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2017级新生提交《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打印,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1000字以上),附贫困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当地民政局盖章、原件)。

    2、去年已经认定的老生今年再次认定的,不再提供贫困证明,只交《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打印、一份)即可。新增认定的老生,按照新生认定要求提交材料。

备注:《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内容需要申请的学生打印上去,签名是手写签名。班级认定小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认定,并确定困难档次。表上打钩、困难档次及班主任签名都是手写。

    (三)班级评定小组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在收齐学生申请后,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参与、指导下召开班级助学金评定小组会议,结合申请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本人的日常表现、本人的消费表现进行评定,确定符合评定要求的名单,并确定贫困档次(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同时填写2017-2018学年贫困认定记录表》,如实填写评审过程、评审意见(可打印上去),评选小组成员签名和班主任意见必须是手写。

   (四)评定结果公示

    班干部评定结果必须在班级QQ群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统一按照学院提供的模板。

   (五)各项材料提交

    班级评定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以下材料于10月20日之前上交。

    1、班干部按要求详实填写附件11《家庭经济信息录入》、附件22《困难学生认定管理》(电子版),两个表格打包(注明班级)一起发至李维森邮箱1404051250@qq.com

    2、班干部按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交至415办公室郭峰老师处:《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打印,一份,认定小组认定过,班主任签字了的)、班级认定记录表、班级认定结果的QQ群公示截图

    二、认定标准见《学生手册》147页:《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特殊困难:基本无生活来源,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如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困难:生活来源少,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和学习;

    一般困难:有一定的生活来源,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不能完全解决生活和学习。

如要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认定小组按认定办法中的标准来参考,看该生是否符合特殊困难档次的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1、就餐费、网络通讯等生活消费高于高校学生平均消费支出;

    2、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3、购买高档通讯工具、高档电脑、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

    4、同学举报后经核实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奢侈消费行为者;

    5、学习态度不端正,旷课次数较多,经批评教育又不悔改的;

    6、触犯校纪校规收到纪律处分者。

    三、注意事项

    1、各班评议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助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评定,因为不负责任、不按照流程操作、不遵从认定标准而出现的问题,由班级评议小组负责。

    2、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各项材料,因少交、迟交导致的问题,由班级评议小组和直接负责的班干部负责。

    3、班级评定小组要对每个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定,同时要注意控制评定数量。

   4、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增加,除非申请的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较大自然灾害,并有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