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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2017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279


艺术设计学院2017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对2017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1. 转专业比例

    2016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2016级可调整人数不得超过 10 人。

    2017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20%,2017级可调整人数不得超过 62 人。

    三、报名条件

    1.2016级、2017级已办理学年缴费注册手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的学生。

    2.留级、休学、保留学籍和2016年秋季已经调整专业的学生不属转专业对象。

    3.不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不属转专业对象。

    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设计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

    四、录取规则

    1.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经本院院长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2.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根据学院计划数,按照所申请转入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排名相同的按分数高低)确定学生转专业名单。

       五、工作时间安排

    1.方案公布:1030日,学校教务处公布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162017级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

    2.学生申请:1030日至117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将申请书交给艺术设计学院教学秘书邓娟老师(人文楼408)。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报名的学生不参加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汇总后统一报艺术设计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11月9日院系将名单统一报教学处学籍科审核。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3.公布笔试名单:1110日,艺术设计学院公布需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

     4.组织考试:1112日(星期日)上午8:30-10:10,我院组织转专业考试

    5.学校教务处将于11月20日至24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6.成绩查询:不在公示名单之内的学生可凭学生证于1125日到教务处(行政楼A210室)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7.学籍异动:12月中旬,学校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8.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9.其他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