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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实践教学监督制度

发布者:艺术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107

        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性人才重要途径,实践教学质量的好坏,决定应用性人才的高低。如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对培养高质量的应用性人才至关重要。因此,为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践教学监督制度在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二、教务处配合高教研究室,组织学校督查组检查、督促实验、实习和设计等教学活动,通过深入教学现场,进行检查、分析、总结,获得第一手资料,为院长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三、教务处派人参与高教研究室有关人员到实验、实习和设计现场抽查。

四、由高教研究室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学生问卷调查包括实验反馈、实习反馈、设计反馈和实验室建设反馈等几个方面,每一方面包括若干项。在学生中成立学生反馈组织,学生组织由各班学习委员组成。

五、各系(部)也要相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实习和设计等实践教学活动进行检查督促。系(部)主任和实验室主任每学期均要深入实践教学的现场听课。

六、实验课和实习,教师必须始终在现场,不得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