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设计学院展厅由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使用。
二、各系承担的展览由各系分别负责布展、开幕以及撤展、清场等工作,保障开展期
间的安全与卫生。
三、严格遵循展厅规章制度,严禁随意在展厅地面墙面刷胶、刷漆、钻孔等损伤地墙
面,或使用背胶或泡沫胶直接张贴作品。
四、爱护馆内一切设施,不得夹带搬走,污染墙面、窗帘或损毁展厅设施,情节严重
者,承担赔偿责任。
五、作品规格尽可能统一,保持展厅的整洁与美观。部分作品如需特殊展示效果,可
利用背板、异型展架或实物展台等进行综合展示。
六、布展各类工具由管理员负责管理与维护,布展时领用登记,撤展后应立即归还。
七、工具不得擅自拿出展馆使用,如需借用,需经管理员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由于
人为责任事故造成的遗失与损毁,根据情节酌情处理。
八、展厅内严禁吸烟,严禁易燃、易爆或放射性有毒物品进入展馆。
九、闭馆前确保关闭电源、门窗,确保安全。
十、撤展后各系展览负责人应与学校后勤保障部门联系,及时清运垃圾。
十一、各系具体作品规格,见附件。
十二、承接外来展览,上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