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寝室卫生检查制度
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让同学们拥有一个安静、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空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艺术学院寝室卫生检查制度】,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每两周周三中午检查为主,不定期突击检查为辅(均为休息时间)
2、检查人员:校生活部、女生部;院生活部、女生部
3、最终结果的汇总。
二、评比说明
1、艺术学院大一大二所在寝室被院生活部、女生部检查有脏乱差,并且经生活部干事提醒还是未发现有较好的改变的,扣除该寝室所有学生的综合测评分数0.5分,并提出通报批评。
2、艺术学院所在大一大二所在寝室被校生活部、女生部查有脏乱差,给艺术学院造成扣分等不良影响的,扣除该寝室所有学生的操行评定分数1分,并提出通报批评。
3、连续两次寝室卫生检查出现脏乱差导致院系、学校扣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该寝室所有学生相应的操行评定分数,并取消全寝室同学“评优评先”的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卫生检查范围为我院大一大二学生的寝室,固定检查期间每个寝室必须留人,(本寝室无人可留者,可求助相邻寝室,让可信的同学帮忙),无法留人则须向班级辅导员说明情况,检查时寝室无人,记为不合格。
2、各寝室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得有抵触情绪;
3、检查人员检查寝室时必须佩带工作证,禁止打闹说笑;
4、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寝室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打分,保证公平、公正,不需私舞弊;
5、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每次检查结果的汇总、存档、上报;
6、寝室卫生检查结果将作为集体和个人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7、党员和学生干部需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搞好寝室卫生。
四、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地面卫生、空气状况(6分)
1、地面:垃圾1-2处扣一分,多于2处扣2-3分;
2、空气:有明显异味扣2-3分,一般异味扣1分,空气清新不扣分。
(二)整体摆设、桌面摆设(10分)
1、整体摆设:室内物品摆放无序主要指鞋袜、椅子、自购桌子、行李架、饮水机等的摆放杂乱,衣物挂在床铺上,搭在桌椅上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寝室摆放相对无序的扣1-2分,完全杂乱无章的扣3-4分;
2、桌面:有积灰,杂乱无章,书本摆放不齐等现象,一张桌子扣1分。
(三)门窗、墙壁,灯扇(4分)
1、门窗:有涂鸦非艺术性张贴扣1分(门背面张贴不扣分),有蜘蛛网、灰尘扣1分。
2、墙壁:乱涂乱画及张贴扣一分。
3、灯扇:鉴于安全原因不易打扫不予扣分。
(四)床铺(6分) 一床被子未叠扣1分,全部叠了但被子,床单,枕头整体凌乱扣2分,部分凌乱扣1分。
(五)洗手间、洗漱台(9分)
1、洗脸台:污浊有积水洗漱用品摆放凌乱扣1-3分。
2、地面:水桶脸盆摆放凌乱,地面有污渍和污水扣1-2分。
3、阳台:摆放有鞋子,拖把等扣1分。
4、厕所:便池有黄垢,有明显异味扣1-3分。
(六)安全(2分) 乱拉线,使用“热得快”“电吹风”“酒精炉”“电饭锅”等违章电器扣1-2分。
(七)态度(3分) 态度较差可扣1-2分,不配合检查扣3分。
(八)加分
为公平起见,对于五人间和六人间的寝室采取加分原则,五人间加分尺度为0.3分,六人间加分尺度为0.5分。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属湖北经济学院艺术学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