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艺术学院晚点名办法
晚点名是我院学生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准确掌握学生情况,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通知学院各类事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并完善学生晚点名制度,特发此通知。
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每周日(或节假日返校当日)晚18:00—20:00为晚点名时间。
晚点名的内容:
1、清点人数:各班班委协助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逐一点名;
2、通报上周班级工作情况,布置下周班级工作安排;
3、传达上级和学校的有关通知等事宜;
4、其他内容。
晚点名的要求 :
1、在校各班学生必须参加晚点名,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若因病请假需出示相关证明,如无故缺席,将由学生会监察部记录未到人数。点名时,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好秩序;
2、各班班主任对晚点名无故未到学生要及时核实情况,加强教育,请班主任或者班长在晚点名表格备注栏中写明未到学生姓名,相关记录将作为学生综合评定的依据之一。
奖惩制度:
1、每月无故缺勤一次者,记入晚点名材料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该生本学期综测0.3分;
2、每月无故缺勤二次者,书写1000字检讨,并扣除该生本学期综测0.5分;
3、每月无故缺勤三次者,将由分团委老师及班主任老师通知家长告知情况,并取消该生操行评定分,记入学生档案;
4、每月无故缺勤四次者,学院将给予相应处分,取消该生评优评先评助资格,并记入学生档案。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属湖北经济学院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