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管对象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以及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和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二、托管程序
1、毕业生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下载栏下载《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简称《申请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面打印申请表,一面打印托管办法,一式两份;
2、毕业生填表后交院系打印条形码,由院系编制就业方案,同时院系检查协议书是否签约;
3、院系将《申请表》集中到招毕处盖章,然后将两份表退还毕业生;
4、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学校将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员来校接受毕业生报到,届时,毕业生持《申请表》由受理单位盖章,并将《申请表》一份、《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托管费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