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黄冬梅励志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院系资格审核、公开答辩、学院“黄冬梅励志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拟同意推荐谈明杰(环境设计2241)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审。
现将拟推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下午17:00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以便调查核实,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地点:人文艺术楼415,联系电话:027-81973883。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