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2017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对2017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转专业比例
2016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2016级可调整人数不得超过 10 人。
2017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20%,2017级可调整人数不得超过 62 人。
三、报名条件
1.2016级、2017级已办理学年缴费注册手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的学生。
2.留级、休学、保留学籍和2016年秋季已经调整专业的学生不属转专业对象。
3.不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不属转专业对象。
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设计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
四、录取规则
1.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经本院院长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2.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根据学院计划数,按照所申请转入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排名相同的按分数高低)确定学生转专业名单。
五、工作时间安排
1.方案公布:10月30日,学校教务处公布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16、2017级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
2.学生申请:10月30日至11月7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将申请书交给艺术设计学院教学秘书邓娟老师(人文楼408)。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报名的学生不参加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汇总后统一报艺术设计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11月9日院系将名单统一报教学处学籍科审核。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3.公布笔试名单:11月10日,艺术设计学院公布需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
4.组织考试: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0:10,我院组织转专业考试。
5.学校教务处将于11月20日至24日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6.成绩查询:不在公示名单之内的学生可凭学生证于11月25日到教务处(行政楼A210室)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7.学籍异动:12月中旬,学校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8.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9.其他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