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下午3:00艺术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陈院长、夏书记就08年艺术学院工作计划及系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竞聘工作做了总体部署。我院竞聘要求及程序如下:
1、系负责人竞聘条件
系主任: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讲师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组织、领导才能。教学优秀,科研突出。
系副主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教学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2、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竞聘条件
具有科级、副科以上职务。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3、竞聘程序
1)填写竞聘登记表
2)资格审查
3)全院大会竞聘演讲
4)民主投票推荐
5)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6)上报学校审批
艺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