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施嘉诚 蔡敏敏 邹春华)2014年11月20日晚19:00,以“艺术--自由的象征”为主题的讲座在人文艺术楼一楼多媒体教室举行。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湖北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袁晓舫老师。到场嘉宾有陈义院长、顾琛副院长、王清丽教授等老师和150余名学生。
袁晓舫老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自由的一般概念:自由是没有阻碍、无拘无束的状态,是不违反法律、不伤害他人的一切自主负责任的言行自由,是一种免于恐惧、免于奴役、免于伤害和满足自身欲望、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舒适和谐的心理状态。自由既有为所欲为的权利,又有不损害他人权益的义务。袁老师认为表达艺术的形式有题材语言、媒介、观念等多种方式,并列举了自由的多个方面:政治的自由、佛教的自由、自由的障碍、自由的误读、自由的陷阱,更提出了个人权利的观念和人为什么要自由这一概念。
接下来,袁老师向大家阐述了艺术形式追求自由的两个部分:早期艺术和近代艺术。早期艺术从古老壁画、岩画、雕塑可见一斑,拉斐尔、达芬奇、丢勒等大师的作品说明了神的人性化与人的世俗化。近代艺术中媒体艺术的样式更强调自由与想象力,延伸出符合探索当代社会艺术的实验动画。
袁老师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将同学们引入一个艺术的王国。她在结束时总结说:艺术在题材上从天国到人间、从外部世界到内心世界、从人文到政治、从历史到现实,在媒介上从单一媒介到多媒介,在语言和观念上从一元到多元等,这些变化都是人类思想解放的结果,也都是人类追求自由的表现。自由是一切创造的基础,自由引导人类前行。自由,可以重新定义艺术;反之,艺术也可以重新定义自由。艺术是自由的象征。
讲座最后,陈义院长总结发言,他指出袁老师将美术史上从古到今的作品做了一个勾勒,袁老师在演讲中不时提到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盒子,我们要思考盒子中是什么,以及打开它之后产生的后果。艺术是自由的、没有边界的,它的形式、手段、媒介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他指出,袁老师的讲座对于同学们来说,不应该仅仅是一场美术史的介绍,更应该从中吸取思想,获得启发,从而在作品中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