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会(2011)3号
关于表彰学校二级工会“合格教职工之家”的决定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关于开展“合格职工之家”评选活动的通知》鄂经院工发(2010)6号
文精神,为加强二级工会建设,履行好二级工会的各项职能,增强工会的凝聚力,为建设高水
平财经类教学型大学作出贡献。2010年在学校25个二级工会中开展了“合格之家”建家评选活
动,经过各二级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办法和标准,进行认真对照、申报。
学校工会组织各二级工会主席分组交差、评选的方式,进行了认真评审,结合评选情况,经校
工会委员会委员讨论决定,艺术学院工会等15个二级工会荣获“合格职工之家”称号。
二O一 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