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英语考试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5-18浏览次数:53

    我院学位英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毕业生:

    有关学位英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学位授予基本条件
    1.必修课成绩及格、公共选修课学分达到16分,专业选修课学分达到13分,总学分达到160分。
    2.在校期间未因违反教学纪律(考试舞弊、旷课等)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3.广告学学位课程图形创意,平面广告设计,CIS策划与VI设计平均分达到75分。
    4.必修课重考不超过3门,清考课程不超过3门。清考一门不及格不颁发毕业证。
    5.毕业论文评定和答辩成绩合格以上,资料齐备。
    6.实习鉴定合格。

    二、外语水平控制条件

    四年内大学英语考试无挂科的,不需要参加学位英语考试。
    1.在历次四级考试中至少有一次达到50分或新标准355分。可以免考学位英语。
    2.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同学,必须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可以授予学位。

    三、学位英语考试安排
    1.5月25日前由院系将需要考试的名单报教务处。(不再需要毕业生亲自填表,以方便考生)
    2.6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请务必到场,切勿错过。
    3.6月4日公布学位英语考试合格线。

    四、注意事项
    1.学位英语未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都不能授予学位证书。所以请毕业生认真准备考试。
    2.当年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以后不再补授学位。
    3.事关毕业生大事,请同学们互相转告,及时提醒,以免误事。


艺术与传播学院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