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对毕业生论文指导事宜通知如下:
1、请所有毕业生于4月26日前返回学校,与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深入沟通。
2、5月8日--5月14日,完成论文第二稿,论文导师要对第二稿进行修改并纪录过程。
3、5月15日--5月19日,完成论文第三稿,论文导师要对第三稿进行修改并纪录过程。
4、5月20日--5月28日,我院论文评阅老师评阅学生论文,并决定是否同意该生参加论文答辩。
5、5月29日--6月8日,没有通过评阅老师评阅的学生,在论文导师的指导下继续修改论文,再交评阅老师继续评阅。仍不能通过评阅 的,暂不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6、6月9日--6月10日,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所有需要答辩的学生必须亲自到场。
以上通知如有变动,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近一段时间,请全体毕业生务必保持与论文导师的紧密联系,以使大家能够顺利完成余下的学业。
艺术与传播学院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