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测评的通知
各 班:
现将于综合测评有关的事情通知如下:
1、与综合测评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在艺术与传播学院网站首页上的学院公告栏内显示,其他内容,均在我院网站的学生工作--学生管理栏内统一标注,可依据规定进行测评。
2、省及省以上级别的比赛,可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咨询。
3、在学院冬季长跑比赛中获得10-20名可加0.3分,7-10名可加0.5分,4-6名可加0.7分,1-3名可加0.9分。
4、东+西设计比赛,金犊奖设计比赛的入围奖可加4分,团体参赛的,第一作者乘以系数0.8,第二作者乘以系数0.6,第三作者乘以系数0.4,第四作者乘以系数0.2,第五作者乘以系数0.1。
5、我院评比的十大学习标兵,每人可加1分。
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如有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现象的,可以有根据的向学生管理办公室书面或口头反映。联系老师:尹老师,电话:81973883,62748383。知行楼108室。
艺术与传播学院综合测评小组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