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时间:2012-11-17浏览:88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鄂经院发〔2010〕78号)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鄂经院教函〔2010〕5号),对2012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转专业比例

  2011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2012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

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各专业具体计划人数由教务处公布。

三、报名条件

  2011级、2012级已办理学年缴费注册手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的学生。

招生时提前批、录取分数享受特殊政策和高职本科生,以及专升本学生不属转专业对象。

  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工作方案由艺术学院拟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转入、转出规则

  1、本院系同类专业之间不能相互转入、转出。

  2、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经转出、转入院系院长(主任)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3、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并按照转入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转专业名单。

  4、学生可以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工作时间安排

  1、2012年11月11日学校教务处公布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人数和报名事项;

  2、2012年11月12至14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下载并填写申请表一份,按申请表要求前往相关院系办理手续。每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3、2012年11月16日,学生到学校会计核算中心(行政楼A206室)缴纳报名费100元,过期不予补报。并凭申请表及缴费单到教务处(行政楼A210室)找柯老师办理注册。未注册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2012年11月17日,学校教务处公布需进行考试的学生名单及考试地点;

  5、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

  6、2012年11月21日学校教务处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7、2012年11月24日学校教务处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院系及转专业学生。

六、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七、其他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附件表格下载详见教务处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