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新要求,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结题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结题申报条件
立项课题在所规定的研究周期内,运行有序,方法科学,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究成果后,可向研究中心提交结题申请。
二、结题标准
(一)结题所需成果
课题最终提交的研究成果内容需与我省动漫创作及产业发展等相关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1.结项依据。需同时完成表内“必备条件”中的一款和“可选条件”中任一款。
必备条件 | 在知网上发表署名学术论文1篇 | ||||
在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1篇 | |||||
可选条件 | 政府领导签批1份 | ||||
省级行业学会/协会签批1份 | |||||
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 |||||
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 | |||||
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
2.研究成果由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和作者共同所有,如需公开发表或发布的,应注明为“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成果以“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可署两个以上单位。
3.课题组需在项目研究有效期内,将最终研究成果报送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审议是否能够结项。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并追回下拨经费。
(二)结题验收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表;(2)课题研究成果(专著提供原件1部;论文提供复印件1份,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咨询报告提供复印件1份)。
注:《课题结题申请表》详见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
三、项目延期
若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研究中心没有批准延时以及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将通报立项单位并在网站上发布公告,且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2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四、结题鉴定程序
(一)中心组织结题鉴定
结题鉴定采用同行专家线上评审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行专家由中心确定。鉴定专家在认真阅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专家(个人)鉴定意见。最终由学术委员会会议确定成果等级及是否通过鉴定,并填写研究中心鉴定意见。
(二)提交结题资料
课题负责人2025年10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文档报送至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要求Word或WPS格式,以“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给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12204713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陈婷婷老师027-81970929(工作日)
(三)终审发证
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进行评审通过后,发结题证书。
五、本标准的解释权由研究中心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省动漫创作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