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团学干部及团员青年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学干部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十五期团校培训的通知要求,学院团委拟开展第三十五期团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25日、26日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第四报告厅
二、培训对象
1.2025级全体班委
2.学院团学新青心学生组织成员
3.入团积极分子(主动报名)
请相关同学10月19日21:00前填写学员信息收集表。

三、培训方式
为丰富团学青干部的理论知识,加强团学干部的领导创新能力,提升团学干部的自身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本次团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自主学习、视频教学、小组讨论、课后总结等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团学干部的自学能力,培养其人文情怀,审辩思维和责任意识,让团学干部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更好的发挥模范、引导作用。
四、培训要求
1.课程安排:按培训安排到课学习、讨论。(课表附后)
2.结业考试:10月26日晚组织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心得体会:培训结束之后学员应在三天内上交一份活动总结,要求总结中应包含活动经验与优缺之处、培训的特色、改进方法、活动精美照片或视频、小组讨论记录、心得体会。个人心得文件命名为“学院—团支部—身份(职务/入团积极分子)—姓名”或“学院—部门—姓名”)字数不少于1000字,交由组长代收。组长在 10月29日晚20点之前以小组为单位将电子档发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lzy2709164564@qq.com),文件名称格式应为“姓名+组别+文档名称”。
五、考勤、纪律要求
1.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请提前打印请假条交由组长。
3.培训前10分钟开始考勤(利用到梦空间签到),培训前2分钟结束考勤,培训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场视为无故旷课。每半天统计并通报会场纪律情况(包括迟到、旷到、请假、早退),第一次培训的违纪情况在培训人员群通报,从第二次开始所有违纪人员在现场通报批评。
4.培训期间,学员需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六、结业要求
1.凡迟到2次、请假3次或旷课1次者不得结业。
2.培训报告未交,或内容不合格者不得结业。
3.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结业。
4.未结业者取消个人本学年团学系统评优评先资格。
5.根据学员表现、组长推荐及上交文档,评选优秀组长、优秀学员,颁发证书。
七、其他说明
1.团员的在班学习情况,将作为团推优工作考察依据。
2.团校培训结业是学院团员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