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开展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3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40号)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是国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班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评审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在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前,要将国家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到所有学生和每一位参加评审工作的老师,保证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投诉内容及各种违规情况的处理意见。避免因政策、评审条件、程序宣传不到位造成投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资助政策行骗。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6000元/年,对象为在籍在校大二以上(含大二)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次:一等(48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6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

2.加强过程管理。各班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并做好书面评审记录。评审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3.加强受助学生学籍核查。在受助名单公示前,学院要将受助名单与学籍名单进行核对,确保受助学生均有本校学籍。

4.加强监督检查。评审工作采取学校抽查、学院自查方式进行。检查形式不限,内容包括:班主任(辅导员)是否全程参与;学生是否了解资助政策、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要求;班级评定是否公平公正,并进行公示;是否存在平分奖助学金、上交作为班费等违规现象;是否存在受助学生利用奖助学请客吃饭等滥用资金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整改。

学校资助中心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寝室、食堂、图书馆等场所通过与学生随机谈话的方式,了解班级、院系评审真实情况。

如遇到疑问,及时向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辅导员反映,无法解决或解决不满意再向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反映。

联系人:顾老师,办公地点:人文艺术楼415办公室。

学院投诉咨询电话:027-81973883,投诉咨询邮箱:893264889@qq.com。

5.加强感恩诚信教育,各班要利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时机,通过举行发放仪式、倡导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主题班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好感恩、诚信教育,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28日-10月31日)

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且上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上学年学业成绩(按加权平均分计算,通识选修课除外)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居专业年级前30%;上学年无不及格记录,体测合格及以上的学生。

可向班级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版《附件10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助学金:22-25级各班已被认定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申请助学金的认定困难学生向班级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附件6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

班级成立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前期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组成。小组成员依据学院下发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指标数对申请学生开展评议,先评励志奖学金,再评助学金,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议记录表》,保存小组评议现场照片。对评议确定的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班班长或负责同学将本班材料按照时间节点交齐。

(三)学院审核(11月3日-11月6日)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学院全体辅导员、22-25级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对班级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后,在全院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签名);

助学金评定记录表;(附件4)

评定结果的班级QQ群公示截图;(附件5)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0,个别班级及2025级无)

11月3日17:00之前,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到人文艺术楼415办公室顾哲老师处。

(二)电子材料

《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1,电子档);

《助学金发放表》(附件2,电子档);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7,电子版,个别班级和2025级无需);

2025年励志奖学金发放表》(附件8,电子版,个别班级和2025级无需)

备注:无需更改文件名称,整理好文件打包,压缩包以班级命名,11月3日17:00之前,发到邮箱2399063402@qq.com。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档);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9,电子版,个别班级和2025级无需)

备注:无需更改文件名称,整理好文件打包,压缩包以班级命名,11月5日17:00之前,发到邮箱1923465623@qq.com。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29日

2025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