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越,女,环艺Q1342班学生,学号13110278。
本学期开学后,从2月29日到3月9日,何越无视校纪校规,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课,累计达到29学时,在学生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鄂经院发﹝2007﹞135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何越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全院学生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谨守学生本分,按时上下课。因故无法上课,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杜绝旷课行为发生。
艺术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