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06浏览:27

在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和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双重挑战下,为了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加强因材施教,进一步守好人才培养的“质量关”,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鄂2016178号)及教务处的通知要求,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对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管理

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琛

副组长:王志云、梁涤尘

成员:刘隽、张洋、王宏飞、陶然、罗莹郭峰

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培训,导师工作过程的指导,导师的工作考核,导师制工作评估和经验总结等。

 

二、本科生导师聘任与安排

1.本科生导师聘任条件

    1)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业指导能力。

    3)熟悉本学科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不具备上述条件,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教师当年不能聘任为本科生导师。

2.本科生导师安排

    1)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导师,可以实行师生双向选择,也可采用指派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由各系根据生师比情况决定。原则上各系专任教师负责本专业学生的导师工作,也可以报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行跨专业指导或者联合指导。

    2)导师的安排从新生入学第 1 学年开始,应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其中,设计学类专业在第一学年进行专业分流前,由班主任或专业骨干教师代行导师职责,专业分流后,由各系重新安排导师;动画专业在第一学期初直接安排导师。部分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专业重新安排导师。

    3)各系于每学期初将导师安排方案提交到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一式三份)。

    4)艺术设计学院各年级导师分配方案见附件。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与内容 

    1.引领学生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导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尤其在校园管理特殊时期,导师须不忘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关注学生身心状态,提示学生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

    2.辅导学生学业,加强学业发展规划指导,丰富学生学习生活。导师应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发展动态,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专业认知,树立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态度;根据学生的能力特质和兴趣方向,因材施教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按照学分制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符合个性化需求的课程修读计划;指导和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对于计划继续升学深造的学生,应根据其个体特点与学业选择,为在境内准备考研或在境外申请留学的学生提供专业及备考指导导、推荐信撰写等帮助。

    3.指导学生科研与艺术创作带领学生参加科研与艺术创作活动,开展学科竞赛、课题研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与创作兴趣、科研与创作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有条件的导师应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各类项目。在大四的毕业设计环节,带是应根据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脚踏实地、严谨求实,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选题、开题、设计创作以及论文撰写。

    4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扶学生就业创业。结合艺术类专业特点和就业形势,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主动为学生就业创造一定条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有条件的导师应为学生实习与就业提供帮助,为学生创业给予扶持。

     四、导师工作方式

    各系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学院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多种需求,采取项目导师制等不同模式的导师制度。

    1.采取灵活多样的指导方式。导师可以通过见面指导、座谈会、读书会、分享会、工作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组织讨论、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也可以通过电话指导、邮件指导、网络交流平台、超星学系统、组织校内外参观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与引导。导师与每位被指导学生每月见面指导不少于 1 次。

    2.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每学期初导师应根据师生双方情况制订指导计划,内容包括:见面指导时间、地点讲座内容和时间安排其他指导形式的内容和要求等。指导计划须报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3.实施导师指导记录手册制。导师应认真填写《导师指导记录手册》,对各项指导活动做好真实痕迹记录,并按学期完成工作小结,在学期末交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4.本科生导师应与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沟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导师制工作机制

1.学院主导,各系负责,以导师为核心。学院制定和完善院级本科生导师工作制度、指导计划规范,做好导师分配准备工作以及导师培训及考核工作,在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导师工作会议,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导师工作经验交流会,每学年初评选上一学年的优秀本科生导师。各系根据本专业特点积极配合本科生导师解决本科生指导过程中的需求与问题,以导师为核心落实人才培养的重点任务,全覆盖无死角地完成导师分配。导师根据学生指导情况制定个别或集体的指导计划,在学业指导内容、时间和要求上做出必要说明,向学院备案。

2.加强工作联动,注重培养实效。本科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应密切合作,主动及时沟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工作,做好痕迹管理。在学业指导上,本科生导师要主动寻求辅导员、班主任的帮助,提供转专业、选课、考试、校际交流、升学、毕业设计、实习就业等方面的指导。在辅导员及班主任配合下,本科生导师要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关注学生的思想表现、心理状态及就业情况等。

3.倡导尊师敬教,做好疫情防控。导师制以师生互动为载体,落实好导师职责不仅需要每一位导师的付出,更需要每一位同学的参与。学生要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热情地参与导师主持的活动,认真地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客观公正地评价导师指导的效果。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师生交流可采取线上形式,在满足防控要求条件下适度开展线下集体活动

     六、导师考核

    1.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一般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2.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下一轮的岗位聘任中下调一级。

    3.学校每学年对导师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优秀导师控制在本科生导师总数的10%以内学院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优导师的迹与经验

    

动画系-艺术设计学院导师分配表.xls

环境与产品设计系-艺术设计学院导师分配表.xls

视觉传达设计系-艺术设计学院导师分配表.xls

数字媒体艺术系-艺术设计学院导师分配表.xls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