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66
根据《艺术设计学院2020级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生志愿和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专业分流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27日-5月29日,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请联系艺术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郗老师(人文艺术楼415办公室)。公示期过后,不再接受录取结果复核,学生自下学期起,按照新分的专业和班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020分班明细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