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将于3月2日(星期六)至3月3日(星期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考对象
上学期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
二、补考对象
上学期考试必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含取消考试资格、缺考、违纪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附件,学生凭学生证(校园卡、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缓考学生考试时还应携带《缓考申请表》。如遇考试时间冲突,请学生本人于2月26日至3月1日期间到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协调考试时间。
2.开课学院应提前准备好考试试卷,并在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考试,严格阅卷。
3.3月6日前,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录入考试成绩。缓考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补考成绩60分以上均按60分录入,不及格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
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