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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安排,2018年度本科高校试点学院改革、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等3个项目需要进行绩效评价。
一、评价范围
试点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
“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法学、软件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学
二、评价工作要求
1. 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依据各项目的指标体系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2. 撰写自评报告。依据自评报告提纲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请于3月28日之前发送至邮箱:717264073@qq.com,联系人:苏佳玲,电话:81973712。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