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2015级各班级:
为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8]267号)精神,结合湖北经济学院针对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1400元。
三、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只按其中一项申请即可。申请表中“申请对象类别”要与所附材料对应,“移动电话”填写学生本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填写学生亲属电话,家庭地址填写详细地址,银行卡号填写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号,注明汉口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注意:必须是此两家银行的银行卡,才能打卡成功,并且必须是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才行),专升本曾经获得过求职补贴的不能重复申请。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要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需复印低保证盖章页、低保户主和家庭成员页、低保证年审记录或领取低保金记录页。
注意低保证时效性,若低保证是在2018年9月以前发放的,且毕业年度内无年审记录或领取低保金记录页,需提供表明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流水记录,低保银行流水从2018年9月开始至少2个月流水。
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要补充下列材料中一项即可:
(1)低保证上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名单复印件;
(2)户口复印件,包括户口首页、户主页、低保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居(村)委员会或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个别不发放低保证的市、县,可以提供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并且盖章的低保管理系统截图,并写明出具证明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扶贫手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要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重点需要复印清楚“家庭成员”页面。
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学校收款凭证
国家助学贷款包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只需提供一份在校期间合同复印件和相同年份的学校收款凭证。学校收款凭证可采取下列材料中的一项即可:
(1)学校标明“助学贷款”的学费收据复印件;
(2)校园网办事大厅财务查询系统学费实收明细标明“助学贷款”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
(3)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已收到助学贷款的证明,加盖财务处公章。
5、社会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6、毕业生亲属烈士证书复印件
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7、毕业生《残疾人证》复印件
需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四、申领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办理汉口银行卡或邮政储蓄银行卡,从湖北经济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从湖北经济学院就业信息网“办事大厅”进入“求职补贴申请”栏目,点“编辑”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后点“保存并送审”。毕业生将填好的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12月23日下午17:00点前交人文艺术楼415办公室郭峰老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