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党委指派党委委员与本学期发展对象谈话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6-20浏览:110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院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之前,指派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具体谈话安排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所在班级

谈话人

1

陈泽成

产品Q1441班

任军君

2

余开胜

产品Q1442班

3

贺卿

环艺Q1441班

4

杨树鹏

环艺Q1442班

5

黄琦祺

环艺Q1443班

6

张梦洁

产品Q1541班

刘斌

7

郧柏宇

产品Q1542班

8

许诺

环艺Q1541班

9

王小筱

环艺Q1542班

10

刘萍

环艺Q1542班

11

任阳

动画Q1441班

顾琛

12

邓夏琳

动画Q1442班

13

吴蕾

动画Q1442班

14

曾润泽

动画Q1541班

张莉

15

周润达

动游Q1441班

16

周大敏

动游Q1541班

17

马苗苗

动游Q1541班

18

柳亚

视传Q1442班

张立

19

胡环

视传Q1443班

20

闫晓娜

艺设Q1441班

21

王冰

艺设Q1541班

22

李秋

视传Q1541班

周雁军

23

周诚

视传Q1542班

24

李丹霞

视传Q1542班

25

孙权

视传Q1542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