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顾琛
委员:张洋、陶然、王宏飞、魏雷、曹余阳、罗莹
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一、研究讨论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与措施。 二、对专业的设置与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各专业是否招生及招生规模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三、审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认定教材,并对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四、研究教学改革方案,并对各专业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五、审定教研立项,评审、鉴定教研成果,并对各系、教研室工作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六、审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检查,并对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指导、咨询意见。 七、审定并向学校推荐优秀教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 八、负责组织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对引进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并提出建议。 九、审定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建设计划,并对设备、资料的购置提出咨询意见。 十、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会议,但最少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并执行教学通报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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