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第二十二届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时间:2023-05-12浏览:67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团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同学的作用,根据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实际,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要求,决定公开选拔第二十届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1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领导小组

  组长:万庆召、廖诗凡

  成员:杨鹤飞、蔡文韬、黄勇强、郭宏宝

  

  二、招聘岗位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团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2人
  团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人
  团委文艺部: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人
  团委实践创业部: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人

  办公室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人

  权益生活部: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人

  学习部: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人
  体育部: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人


  三、选拔原则

  ①新一届部门负责人成员的聘任采用“自愿、择优”原则,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优先选拔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应聘者;

  ②部门负责人的选拔以“个人自荐、民主选举、组织考核”三者结合的方式,选拔符合岗位的优秀学生;

  ③选拔过程秉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选拔要求

  1.基本要求

  ①湖北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大一年级(2022级)学生均可报名;

  ②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在相关职位方面有一定的个人特长;

  ④热爱团学工作,熟悉团委、学生会的常规工作和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了解团学组织的基本运作情况,具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

  ⑤热心于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责任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⑥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生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⑦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岗位要求

  担任院学生组织相应职务满一年及以上;担任班委满一年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团学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竞选流程和时间安排

  ①公开报名

  于2023520日 20:00 ,将申请电子档发送至院学生会执行主席杨鹤飞邮箱1198537996@qq.com。需自荐材料 1 份(800字以内)、《艺术设计学院部门负责人竞选报名表1 份和近一年成绩单。要求格式美观,内容必须包括姓名、班级、申请岗位等基本信息,自荐材料可围绕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创新等方面撰写。

  ②材料审核

  换届领导小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 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确定面试名单。

  ③面试安排

  时间:5月26日下午14:00

  A. 候选人自我陈述,形式可以多样化,竞选者需介绍自身情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竞选成功后的工作计划以及对团委学生会工作的理解等;

  B. 评委(换届领导小组)提问。

  ④公示与试用

  确定部门负责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向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反映情况和问题。

  试用期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试录用之日起至当年10月份,试用期表现合格者成为正式主要负责人成员,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⑤公布正式名单

  根据公示结果和试用期工作表现,决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并由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发文任命。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艺术设计学院第二十二届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竞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