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6浏览:44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要求,为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分春、秋两季发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兼得助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认定流程

(一)班级下发通知,进行评定和公示

  班干部将学校下发的通知转发到班级QQ群,让同学们了解相关事项班级助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院下发的名额,在班主任老师的参与、指导下进行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级。

  评定完后,在班级QQ群进行公示。

  注意: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级认定要严格按照学院下发的名额进行,不得超过下发的名额。超出者无效。如果贫困学生中,没有人符合励志奖学金的条件,请及时反馈学院顾哲老师。

(二)获得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提交材料

  填报《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手写签名)。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填报《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手写签名)

  备注:申请表和审批表的内容需要申请的学生打印上去,签名是手写签名。班级认定小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认定,并确定助学金等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评者助学金等级为三等)。表上打钩、困难档次及签名都是手写。

(三)负责此项工作的班干部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日期:11月3日之前。

 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到人文艺术楼415办公室顾哲老师处,电子档材料注明班级,打包后统一发到学工助理张澳琪邮箱1813387474@qq.com。

  1.纸质材料

 (1)《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签名),

 (2)《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签名)

 (3)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7)

 (4)评定结果的班级QQ群公示截图;(附件8)

  11月3日之前,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到人文艺术楼415办公室顾哲老师处。

  2.电子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表》(附件3,电子档);

 (2)《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4,电子档);

 (3)《励志奖学金发放表》(附件5,电子档);

 (4)《助学金发放表》(附件6,电子档);

 (5)《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9,电子档);

 (6)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10,电子档);

  备注:无需更改文件名称,整理好文件打包,压缩包以班级命名,11月3日之前统一发到学工助理张澳琪邮箱1813387474@qq.com。


二、认定标准  

  《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细则》(鄂经院发[2017]49号)文件要求,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热爱劳动,思想道德品质优秀。被认定为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均至少位居班级前50%,上一学年必修课无挂科。

  注意: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有限。优先考虑具有奉献意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其次考虑日常表现(是否积极参加学院、班级活动,有无迟到、早退,旷课、旷操、旷晚点名等情况)和学习成绩。

  国家助学金等级与之前认定的贫困等级并不完全对等。比如,一个班级如果有2人认定为困难,3人认定为一般困难,但分配的名额是一等助学金2个,二等助学金3个。可以把这些学生统一提高一个档次,认定为困难的两个学生获得一等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3个学生获得二等助学金。如果分配的名额是一等助学金1个,二等助学金2个,三等助学金2个,此种情况由班级助学金评定小组根据这些学生的贫困程度、日常表现、学习成绩来综合确定。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中,也有相对比较贫困的和家庭条件稍微好一些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

 1、未贷款、未享受学费减免,而又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截止11月21日)

 2、未履行手续,私自在外住宿的;

 3、受到各项纪律处分的。

 4、利用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请客吃饭的。

 5、同学举报经核实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奢侈消费行为者。


三、注意事项

 1、各班评议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助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评定,因为不负责任、不按照流程操作、不遵从认定标准而出现的问题,由班级评议小组负责。

 2、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各项材料,因少交、迟交导致的问题,由班级评议小组和直接负责的班干部负责。

 3、班主任要全程参与、知情、指导。

 4、学生提交申请表时不需要再提交证明材料了,附申请书就可以了。

 5、助学金和励志表里都需要填报建档立卡情况,这个是个比较关键的数据,最近几年资助工作特别要掌握这个数据。我们今年的困难认定表里也加了这一项,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可要求各班级根据学生的认定表来核实这一项。

 6、根据政策建档立卡学生要获得二等以上助学金,这是刚性要求,还望同学们理解。可以变通执行,比如三等+励志。


 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