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第五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62

学院各班级:

  为弘扬自强精神,充分挖掘直面困难、勇于担当的学生榜样,激励广大经院学子自强自立、奋发成才,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五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5月


二、奖励设置

  大学生“自强之星”十名,奖金5000元/人;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人。该奖项由我校大学生“校园爱心超市”捐赠设立。

  此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获奖学生为下一届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学业成绩优良;进入大学以来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坚韧不拔,自强自立,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

  4.在学科竞赛、体育赛事、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或在参与乡村振兴、投身国防建设、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积极响应学校号召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等。

  5.评选类别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自立自强等六个方面。


四、评选流程及要求

  1.个人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4月6日前交至人文艺术楼415办公室。

  2.学院推荐。学院按不超过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的标准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材料评审、个人展示等方式开展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成员为教师代表、各学院学生代表、奖项设立方代表。委员会将通过投票或打分确定候选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最终获奖者。


附件: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表


 

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