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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青年大学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31浏览次数:24

  “青年大学习是共青团中央为把组织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组织的青年学习行动,参加学习是每一名青年大学生的义务,组织青年学生参与“青年大学习”是各级基层团组织的政治责任。

为加强团组织建设,强化学生思想引领,深刻认识“青年大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各团支部中开展“青年大学习”完成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全体学生严格落实、执行到位。

一、参学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

二、学习方法及督促办法

  1、在微信公众号中关注“青春经院”,进入之后点击下方“签到学习”,并进行信息完善(点击高校,选择“湖北经济学院”,院系选择“艺术设计学院”,组织进行手写输入,输入自己所在班级,填写自己的名字),在完善信息后进行观看学习并答题。

  2、每一期“青年大学习”开始时间为每周周一,截止至当周周日21点。周一时,学院团委实践创业部在工作群里发布学习通知,各团支书通知支部学生完成学习;周五之前,学院团委实践创业部将当周学习完成情况反馈给各团支部,各团支书第一时间查找本团支部未学学生名单并进行督促学习;周日时,学院团委实践创业部将学习完成情况再次反馈给各团支部,各团支部利用晚讲评时间再次对于未学学生进行督促,确保在周日晚9点之前全员完成参学。

  3、各团支部、个人学习完成情况与各类评优评先挂钩,“青年大学习”未学名单将由院团委组织部存档留存,学生党员、团干部、班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领学。

三、奖惩措施

  1、参评十佳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称号,原则上要求参评集体考核期内整体学习率不低于95%。

  2、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原则上要求参评个人整体学习率为100%。

  3、一学期内1次未按时学习者,团支书及时提醒;2次未按时学习者,班主任和辅导员谈话教育;3次及以上未按时学习者,综合测评(基本素质测评-思想政治表现部分)每次扣0.1分;全年完成率为100%的学生综合测评予以1分(社会实践与科研创新-酌情加分部分)加分奖励。

  4、全年完成率未达到100%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与“推优”及后续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接收和确定)。

  5、全年完成率未达到100%的学生党员原则上不能获评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对一学期内累计达3次及以上未按时学习者,季度考核为不合格,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未参学情况严重的预备党员,予以延长预备考察期。

  6、“青年大学习”参学情况可作为其他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7、对长期不参与支部活动,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学生,学院团委将对各奖项评委会提出一票否决建议;对毕业生中出现长期不参与“青年大学习”的学生将如实记录在个人毕业档案综合评价中。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