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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给予江欣园留校察看处分的报告

发布者:郭峰发布时间:2017-11-06浏览次数:161


  江欣园,女,湖北武汉人,学号:16110184,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Q1741班学生。

经调查核实,江欣园自2017925日至116日期间,未经履行请假手续,累计旷课44学时。经艺术设计学院多次批评教育,江欣园屡教不改,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四条,特申请给予江欣园留校察看处分。

艺术设计学院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