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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艺术设计学院2019年学生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郭峰发布时间:2019-04-19浏览次数:550

为培养学生科研兴趣,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学生求真精神、创新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团字〔20127号)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学生科研立项和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立项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立项;

(3)在学校已有立项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请新项目(以上报结题材料为准);

(4)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学生科研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

(5)项目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二、2019年学生科研立项程序

(1)59日前,项目申请者向院团委提交《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活页》(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立项电子表格见各班级群)。联系人:马堉薇,电话:15623110919,邮箱:2755724742@qq.com。

(2)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各项目组的汇报和《立项申请书》,确定是否可以立项,并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3)科研立项工作结束后,院团委将《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注明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报校团委。

(4)校团委根据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向院团委集中发放《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确认通知书》。

三、工作要求

(1)各支部、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寻求班主任和专业导师的支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科研创新活动。

(2)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科研结项和立项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