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亮,男,湖北武汉人,学号:16110317,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Q1648班学生。
经调查核实,崔永亮自2017年2月20日至4月1日期间,无视校纪校规,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崔永亮多次旷课、旷操,累计旷课8学时,早操未到九次。经学院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悔改,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特给予崔永亮严重警告处分,并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经院发[2013]189号)扣除崔永亮综合测评相应分数(0.3分/次)并对取消其2016—2017学年度评优评先和奖助学金资格。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4月7日